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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

 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

每年的12月4日,即现行宪法的颁布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

    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,增强法制观念,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,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,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,2001年4月26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批转了《中共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计划》,将每年的12月4日,即现行宪法的颁布日,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。目前,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、认知法律、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,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,树立国家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。

从2001年起,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依次是:

增强宪法观念,推进依法治国

学习宣传宪法,推进民主法制建设

依法治国,执政为民

弘扬宪法精神,增强法制观念

弘扬宪法精神,构建和谐社会

落实“五五”普法规划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

弘扬法治精神,推进依法治国

弘扬法治精神,服务科学发展

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

弘扬法治精神,促进社会和谐

学宪法、学法律、讲诚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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